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成立 对线索举报实行集中管理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27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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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成立 对线索举报实行集中管理

2018-11-28 11:5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8日,吉林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听取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不断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截至10月底,全省共立涉黑案件50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77起,恶势力团伙案件196起,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02名,破获刑事案件1466起,扣押涉案财物折合人民币6.8亿元,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随着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政法机关深挖彻查并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有效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严打态势。为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线索管理和核查工作,提高线索质量,根据全国扫黑办关于对涉黑涉恶线索管理的有关要求,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成立由省扫黑办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共同参加的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

  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要遵循三个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专班管理、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二是坚持依法核查、依法监督、依法(纪)问责;三是坚持全程留痕、终身负责。下一步,管理中心将直接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举报;协调指导各地、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线索移交、移送和反馈工作;组织省扫黑除恶法律专家库人员对重点线索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对重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督办,并建立线索台账管理、交办督办、专家评查、交叉检查、兑现奖励、通报问责等工作制度,坚决压实线索核查责任,真正做到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件件有登记、件件有核查、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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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索核查管理中心成立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将由分散式向集中式转变,但相关行业及领域摸排线索及接待群众举报职能不变,继续承担线索摸排工作和接待群众举报工作。线索集中式管理的表现在于各相关部门要将收集到的全部线索原汁原味地移交给省涉黑涉恶线索管理核查中心统一管理、集中核查、统一交办。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省扫黑办集中掌握全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总体情况,同时更有利于发挥中心线索核查的专业优势,保证线索管理规范有序,线索核查优质高效。

  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1.接待群众举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

  2.邮寄举报信件专用信箱:吉林省长春市A1115号,邮编:130022。

  3.举报电话:0431—87082991、87082992。

  4.电子邮箱:jlsshsejb@163.com(吉林省涉黑涉恶举报的拼音首字母)。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盈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