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 高速公安帮你们“补补课”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283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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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 高速公安帮你们“补补课”

2019-03-11 10:32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大家都知道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人员驾驶技术欠缺,不具备处置紧急情况的技能和心理状态,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但是偏偏就有些心存侥幸的人以身试法,下面就让我们看一看吉林高速公安近期查获的两起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2019年3月5日14时40分,德惠分局民警在京哈高速拉林河收费站,对一辆车牌号码为吉A6****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李某称驾驶证忘带。民警遂将其带至公安检查站内进一步核实。经公安网查询,查李某并没有驾驶证信息,这时李某才交代其目前正在参加考试,只过了科目一,今天陪张某一起外出办事,走到半路张某腰伤发作,他谎称驾驶证已经考下来了,替张某驾驶车辆,在接受民警检查时为逃避处罚谎称自己驾驶证忘带了。

  无独有偶,3月7日16时35分,分局民警在京哈高速公路拉林河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吉EN18**的小型轿车停在收费站广场入口处,车上驾驶员与副驾驶下车方便后,换由副驾驶乘员开车驶入收费站,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发现刚才驾车的男子面容非常稚嫩,年龄不大,民警将其传唤至拉林河公安检查站进行调查。经过询问,该男子名叫包某某,刚刚年满19岁,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而且还是在工地开车,算是一名“老司机”,今天和父亲一起出门办事,因父亲身体不好,就由包某某驾驶车辆,其父听儿子说在工地开车,并且考了驾驶证,没想到儿子只是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并没有拿到驾驶证。

  最后,民警对李某和包某某进行安全教育后,依法对其二人分别处以2000罚款、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他们也终于有时间在拘留所内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违法行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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