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窗口服务亦是执法行为,公然辱警必依法惩处!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283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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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安:窗口服务亦是执法行为,公然辱警必依法惩处!

2019-03-11 18:1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月下旬,市民孙某到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奋进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因法定材料提供不全,在窗口民警向其详细解释后,孙某仍以民警对其刁难为由当众辱骂民警,扰乱办公秩序。

  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及调查固定证据,奋进派出所于3月7日将孙某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700元。

  公安窗口服务,首先是公安民警执行国家法律的行为。依法是公安执法和服务的底线,守法是公民办事和行为的底线。为发泄情绪而公然辱警是违法行为,闻者足戒,行者足省!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