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 长春市工商局承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283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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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 长春市工商局承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19-03-14 15:17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14日上午,长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坚持消费者权益至上原则,严格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会上表示本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努力让长春市消费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有效促进内需潜力释放。

  2018年长春市工商局扩建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平台,电话座席由8个增至14个,全年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35万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6.23万件,接到消费者举报3402件,通过与法院诉调对接调解案件37件,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21.16万元。

  坚持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导向,开展10期消费投诉满意度回访,对工作人员的办事流程、结果、态度等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对“7日反馈率”“30日办结率”和“消费者满意率”三项指标按月排名,末位诫勉,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消费者满意率提升28个百分点。

  长春市工商局联合食药监、质监、消防等7部门,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存在问题全部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示。以“长春市失信联合惩戒平台”为载体,实现消费维权信息整合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

  今年以来深入开展执法办案百日会战和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清理虚假信息(网络)8条,整改网站、APP等4个,查办案件166件,收缴罚没款29.07万元,“双百会战”取得初步成效。

  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假冒商品问题,长春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主体2万户次,引导近500户无照经营业户办理营业执照,下架问题商品600余件,立案13件,集贸市场秩序得到了规范。

  围绕2020年9月前在全省创建3个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长春市工商局将在2019年主要采取以下八项措施推动创建工作:

  抓好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制度的落实以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为重点,全面推动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着力增强经营者诚信度。

  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重点抓好对儿童、老年人用品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着力提升群众消费安全度。

  加大消费维权执法力度从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效率将全系统受理的70%以上的消费投诉,办结时限力争由法定的60日压缩至30日以内,着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逐步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受理消费投诉热线的平台整合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市场监管12315行政执法体系。

  做好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引领、辐射作用,提升放心消费示范主体的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以“保健”市场、医疗领域广告、农村集贸市场、类金融机构、预付式消费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工作成果、净化市场环境。

  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探索农村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机制,针对新型智能化商品和服务领域开展比较试验,促进消费品质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加大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工作力度,打造“放心消费在长春”品牌,努力使长春市的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盈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