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 驾驶证被吊销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28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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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 驾驶证被吊销

2019-03-14 16:3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19年3月6日16时40分晚高峰,由于正是附近几所学校放学时间,车多人多,为保证学生安全,车辆通行顺畅,宽城交警大队8网格长王岩峰来到人民大街与天津路交会处疏导交通。这时,一台车号为吉CH***7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在遇前方红灯的情况下,未将车停在停止线以内,于是民警上前予以纠正。经系统查询,该驾驶员滕某驾驶证状态正常,但所驾驶的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滕某存在侥幸心理,想先试试送外卖是否挣钱,如果挣钱就长时间干,然后再买个手续齐全的摩托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依法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宽城交警提示,要按时对车辆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降低出行风险。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