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6〕468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宣通〔2019〕1号)的相关规定,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对2019年度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
现根据评审情况,对拟资助项目于2019年5月17日至5月23日期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反馈电话:88906924。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2019年5月16日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