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龙山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龙山区委批准,龙山区纪委监委对龙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伟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伟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资金,用于单位支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赵伟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法律观念缺失,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龙山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龙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伟东开除党籍处分;由龙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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