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正式实施国家移民管理局12条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29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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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正式实施国家移民管理局12条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

2019-08-01 14:4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从8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国家移民管理局12条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主要是鼓励和支持外籍人才、外国优秀青年和外籍华人来吉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学习工作。从2015年起,国家移民管理局为支持自由贸易实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等特定区域发展,先后出台了一批便利政策。此次12条便利政策把在特定地区内实施的部分政策复制推广至全国。

  中国吉林网了解到,为顺利推进12条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落地,前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在省委组织部、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等7部门和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一汽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适用标准及管理办法,便利相关政府部门规范实施。我省在推动12条便利政策落地同时,又增加了体现吉林特点、服务吉林发展的新政策,主要是大幅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证时限,扩大政策的辐射面,最大限度地惠及全省各行各业,同时推动配合设立外国人“一站式”服务窗口。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外管支队高媛对具体政策进行了解读。

  政策一: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解读:按照原政策,吉林省有永久居留推荐权的单位只有长春新区管委会1家。新政策实施后,推荐单位增加到9家,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长春新区管委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推荐的外国人,即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政策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解读:新政策取消了外国申请人就业单位类别、职务以及在华住房、生活保障等限制,外国人在华工作满4年、实际居住时间由原来的累计不少于36个月缩短至24个月,由原来的政府推荐或主管部门审批调整为市场化认定,进一步提升了人才引进社会化效果。新政策实施后,外国人在吉有4年工作经历,按照吉林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的标准,年收入不低于36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7万元,即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政策三: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解读:按照原有政策规定,外籍华人符合投资、任职、特殊贡献、夫妻团聚、子女投靠等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新政策仅要求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的,即可申请永久居留。

  政策四: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办口岸签证入境。入境后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

  解读:按照原有政策,口岸签证仅针对有紧急事由或人道原因入境的外籍人员。新政策扩大了口岸签证适用范围,上述人员无需入境前到驻外领馆办理签证,方便人才入出境。

  政策五:国内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可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也可凭团队负责人担保函件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解读:该政策首次赋予地方对重点领域、行业标准的认定权。我省的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团队成员居留期限由现行的1-2年延长至5年。外国人签证制度首次启用担保制,创新创业团队外籍人员可以凭负责人担保函件办理长期居留许可。

  政策六: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

  解读:新政策赋予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的推荐权,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在华工作提供更加灵活的签证政策。

  政策七: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聘雇的外国人,已办妥工作许可、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的,可凭工作许可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对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规定申办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按照原政策,外国人在华就业需要在境外使领馆办妥工作签证入境,新政策取消了此项限制,来不及办理工作签证的,仍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同时新政策对遵纪守法、信誉良好的外籍人员提供长期停居留便利。

  政策八: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可兼职创新创业。

  解读:按照原政策规定,外籍高层次人才只能在登记单位工作,超出范围的,即视为非法就业。新政策允许外籍高层次人才兼职创新创业。

  政策九:在国内重点高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在华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可凭高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等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2至5年的居留许可。

  解读:原政策规定,在华外国留学生毕业后不能直接申请在华就业。新政策突破这一限制,在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就学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吉创新创业的,可申请长期居留许可。

  政策十:在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学生,毕业后2年内来中国创新创业的,可凭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2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解读:原政策规定,境外高校毕业学生不能直接申请在华就业。新政策规定,境外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来吉创新创业的,可申请最长2年有效的居留许可。

  政策十一:国内知名企业和事业单位邀请来中国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凭邀请单位函件和高校就读证明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1年的签证进行实习活动。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原有政策只允许国内高校留学生在校外实习,新政策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来我省实习,扩大了来省实习的外国人范围。

  政策十二:在外国人较集中地方推进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搭建移民交流互动平台,为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社会融入服务。

  解读:此项政策旨在便利外籍人员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省公安厅在项政策的基础上,推动配合在省政务大厅设立外国人“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签证证件、就业许可、工作许可等审批管理和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政务服务。同时,吉林公安出入境“外客帮”APP还提供中英文双语的出入境政策咨询解答服务,便利外国人在吉工作生活。如了解进一步咨询,可关注“吉林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吉林公安出入境咨询服务电话0431—85611661,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提供24小时咨询解答。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