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吉林省已经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时代。近日,我省出台《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部署地级城市(含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9月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年底前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据介绍,《方案》从“明确部门职责、循序渐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标准、注重配套系统建设”等方面完善总体设计,提出四个阶段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各城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2020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长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底前,各城市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将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确定并公开收集时间段
各城市要结合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鼓励定时定点投放,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确定并公开收集时间段。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分类收集站点,确保满足需求、分布合理、功能完善,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各城市要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推动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补齐分类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短板,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将组织部分单位团体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各城市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并逐步扩大到国有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各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将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
同时还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要求各城市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编制,同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的设施建设。并根据设施建设情况,逐步扩大分类类别。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