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严格露天秸秆禁烧管控  长春这样干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297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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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一把火 不冒一处烟 不留一片黑

实施严格露天秸秆禁烧管控  长春这样干

2019-10-08 17:1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秸秆焚烧污染管控是秋冬春季空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日前,长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坚决担起秸秆禁烧攻坚战的主体责任。思想上要再重视、工作上要再加压、责任上要再明确,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多措并举、周密部署,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长春市政府决定,今年10月到明年4月,按照秸秆综合利用“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和“全域禁烧、全时段禁烧、全面禁烧”“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确保“零火点”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严格的秸秆禁烧管控,必保铁腕治霾取得扎实成效。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完善5级网格监管

  长春市秸秆禁烧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建立了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了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切实对本辖内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的组织实施工作。

  按照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了市级、县区级、乡镇级、村级、组级5级监管网格的网格长、网格员,完善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5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网格长、各级网格员职责和监管区域,做到网格内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推动立法完善监管体系  强化部门现场联动执法

  《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通过了政府常务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已按程序报批,预计近期颁布实施。《条例》严格规定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内容,并且明确了处罚的要求。市政府印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管控工作的通告》等相关文件,制定完善了秸秆禁烧包保督导、巡查检查、执法联动、网格化监管、量化问责、全天候检查、预警约谈、离田储运、计划烧除、考核奖惩等10项工作机制。

  长春市政府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发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和园林、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擅自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造成大气污染、导致财产损失、引发安全事故等后果,以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全天候检查管控  5个工作组督导巡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禁烧区为重点、以禁烧网格为基本单元,明确检查的责任主体、对象、方式方法及频次,开展全天候的监督检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随意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长春市政府成立了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的5个秸秆禁烧包保督导工作组,按网格深入乡镇、村屯、田间地头,实地查看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灭火队伍建设、秸秆离田及综合利用情况。同时成立了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组成的巡查组,采用常驻式巡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检查。

  强化禁烧宣传引导  年底完成秸秆离田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等新型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播放禁烧通告、制作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全方位开展禁烧宣传,营造有利于禁烧的舆论氛围;全市中小学校,都要讲一堂“秸秆禁烧课”,让每个学生都回家宣讲、传达、普及秸秆禁烧规定,监督家长落实禁烧要求。入村入户、挨家挨户做好禁烧宣传教育,发放《关于秸秆禁烧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区、限烧区政策要求以及违规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提高农民禁烧的自觉性。

  长春市划定了离田秸秆的临时储运点688个,按综合利用秸秆、农民自用秸秆和废弃秸秆等类别,分类明确了秸秆离田数量、离田形式、离田时限及离田后去向,并逐一确定实施秸秆离田工作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离田工作中,优先完成城市周边、国省干道和铁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的秸秆离田工作,禁烧区内其他地区逐步推进。同时加大捡拾、清运、储存等环节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按时全面完成秸秆离田工作。

  建立量化考核体系  严格落实奖优罚劣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长春市秸秆禁烧量化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社区、村自治组织及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责任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量化了不履行责任应当追责的情形,规范了责任追究方式和追究结果的使用。

  长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春市秸秆禁烧绩效考核细则》,明确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体系,细化了秸秆禁烧工作得分、扣分原则,量化了城区和县区火点的扣分数。

  长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秸秆禁烧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对不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区域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并对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对在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通讯员 李春晖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