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行高峰期间 长春运管火车站查扣12台非法营运车辆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297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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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出行高峰期间 长春运管火车站查扣12台非法营运车辆

2019-10-09 16:1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9月30日和10月7日,在“十一”出发及返程高峰期间,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对长春火车站区域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及车容车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安排执法人员采取便衣执法、随机执法等方式对非法营运行为予以打击。

  在执法人员的努力下,9月30日和10月7日这两天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2台。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出租汽车驾驶员合规使用计价器,文明服务,主动向乘客提供发票,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通过一系列的执法举措维护“十—”期间长春火车站、长春西站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温馨、绿色、舒适的出行环境。

  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三大队稽查员郑健介绍了一个案例。10月7日,执法人员在长春火车站附近例行检查时,对一辆白色本田车产生怀疑,于是联合相关部门对这辆车进行检查。本田车司机说,他是从长岭来到长春的,在来长春头一天晚上吃饭时,对朋友说他第二天要来长春。朋友对他说:“我这有3个人,你帮我捎着。”本田车司机将这3个人拉到长春,但他向每人收取了50元车费。司机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涉嫌非法营运。

执法人员查扣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这12台非法运营车辆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涂改、伪造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经营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执法人员提供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