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路,常简称为快速路,是等级最高的城市道路,通过设置超长距离的中央隔离带使汽车快速通行,中途没有红绿灯,可以连续通行,一般车速较快,所以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规定快速路上是不允许货运车辆通行的,但偏偏就是有人贪图方便快捷,置其他人安全于不顾驾驶货运车辆在快速路上行驶,结果被慧眼如炬的宽城交警当场截获。
2019年10月31日6时许,宽城交警大队民警在北部快速路区域巡逻时发现一台吉A牌照的轻型货车沿北部快速路上西向东行驶,于是驾驶巡逻车上前,用喊话器引导其靠边行驶,在由最近的出口驶离快速路范围后令其停车。
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陈某不仅违反禁令标志驾驶货车在快速路行驶,还发现该车所载货物明显超载,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陈某无法出具驾驶证,经公安信息网查实发现陈某驾驶证因在今年9月驾驶证记分累计达到12分已被扣留,陈某此时不具备驾驶资格,其行为属于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和驾驶证违法记分达到12分继续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依法扣留陈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在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对其违法行为依法逐条进行处罚,驾驶员陈某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并对处罚表示无异议。
宽城交警温馨提示,快速路上是严禁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货运车辆、农用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及高度超过2.9米以上的车辆行驶的,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希望广大驾驶员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越明 图片由交警提供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