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立东接受采访
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多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必须将国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省财政厅作为牵头部门,将减税降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与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能力,稳定工业经济增长。
推进减税降费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减税降费工作特点和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晰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省财政厅成立了工作专班,专人负责,专项推进,夯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环环相扣的“责任链”,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在我省扎实有效落实。
紧盯中央减税降费的新政策、新措施,第一时间跟进细化、落实,让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政策红利,释放减税降费积极稳定的预期。1月19日,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我省第一时间迅速响应、加班加点,于1月21日印发文件《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成为全国第一个明确按国家授权上限(即50%)减免“六税两费”的省份。同时,增值税降低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实行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我省均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
自2016年6月起,我省实现省级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征收”,我省现存的2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项政府性基金均为国家设立。我省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相关收费基金政策,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减免部分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费,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收费基金。对国家向地方授权确定减征幅度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国家授权上限即50%,免征归属地方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对国家授权省级审批收费标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在我省连续多年对涉企收费普遍降标的基础上,自2月起再降标30%。
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狠抓预算执行管理,通过努力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手段,积极化解减税降费新增财力缺口,努力缓解收支紧张的矛盾。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与省级相关资金的统筹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好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同时,做好财税收入统计工作,准确反映减税降费成果。财政部门积极调度资金,联合税务部门及时办理税款退库等事宜。足额拨付与减税降费有关的专项资金,确保相关工作得到有力支持。
省市县三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动,开展“三问三送”调研走访活动,积极主动走进企业,问效、问需、问计,送政策、送服务、送建议,宣传解读国家和省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了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目前,省市县三级财税部门已联合走访各类企业2800余户,收集各类问题建议42项464个,目前已经解决28项434个,持续推进解决14项30个。
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取得成效
通过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增值税降率、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经初步测算,预计今年共可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约322亿元,其中预计减税226.3亿元,降低社保缴费等95.7亿元。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122亿元。1-9月,累计实际减税179.7亿元。从工业企业减税情况看,减税规模达到85.2亿元,其中制造业企业减税70.5亿元(不含个税减税),占全省新增减税的39.3%。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为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体经济降本增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1-9月,全省重点税源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增长25.5%,较2018年全年提高11.7个百分点。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落实落地。一方面要密切国家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动态,提早研究,迅速响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出台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的辅导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测评与监控,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确保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全力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