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进行时】省交通运输厅推出三项便民新举措助力运输企业复产复工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王韬 306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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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进行时】省交通运输厅推出三项便民新举措助力运输企业复产复工

2020-02-21 16:53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阻断疫情传播,方便业务办理,近日,省交通运输厅推出三项便民新举措,全力保障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复产复工。

  道路运输业务办理实现“不接触、不见面、零跑路”

  申请道路运输各类许可、备案和变更业务的申请人,可通过吉林省“互联网 道路运政服务系统”网上自助服务平台办理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共汽车、从业资格等业务。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可登录“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政务服务”网站,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批部门网上受理和审查后,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办理,并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实现业务办理“不见面、不接触、零跑路”。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政务服务网站网址:http://ysgl.jtyst.jl.gov.cn/

  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提前预约、定制服务”

  为保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正常进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提前预约、定制服务”方式,根据申请人预约情况,确定考试时间,采取小规模、隔位、分散就坐等措施组织考试。同时,督促考场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工作,严把考场进口测温检查关,所有参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

吉林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自助端下载二维码及登陆界面

  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和报停实行“适当延长、不查不罚”
  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因疫情原因造成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实施处罚。外省道路运输车辆存在此类违法行为的,做好登记,抄告给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同时,允许客运班车申请报停,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执行“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规定,受疫情影响造成暂停的时间不计入连续停运时间。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编辑: 王韬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