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3099779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3099779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吉网原创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2020-04-02 09:3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3月31日上午,刑事审判庭以远程视频方式集中审理两起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218元,退赔各被害人损失;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第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于某在今年2月1日、2日,利用快手软件发布信息,谎称有口罩现货,让有意购买口罩的人加其微信好友,在被害人加其为好友、谈好口罩交易、收取口罩的定金或全款后将被害人拉黑。被告人于某用此手段诈骗10名被害人4109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虚构销售疫情防控用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其能坦白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第二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吴某,在2月15日至19日期间谎称自己有现货医用口罩,通过微信骗取7名被害人38.24万元。被告人吴某沉迷于赌博,将诈骗所得资金用于充值赌博网站。没有进货渠道,资金输光后,吴某编造各种理由拖延供货、退款时间。2月20日,吴某与被害人陈某、宋某见面协商5个多小时未果,被害人将其扭送到绿园分局报案。另查明,被告人吴某在2019年曾以帮助办理工作的名义诈骗被害人宋某某25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为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充分做好庭前组织筹备工作,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审理,被告人在羁押场所参加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庭审全程程序规范、顺畅有序,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有力维护了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图片由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提供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