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省“服务企业周”活动第一天的主题确定为减税降费。
13日下午,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省医保局联合开展“减税降费主题服务日”活动,召开媒体见面会,省税务局总会计师刘国民,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立东,省人社厅副厅长、省社保局局长王喆,省医保局副局长徐鸿斌分别通报了前期我省各项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并就前期征集的减税降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回应。省内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代表参加了活动。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近年来,国家实施了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而针对这次疫情,为了支持疫情防控、让企业尽快走出疫情困境,从中央到地方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尽快复工复产。
政策的效果关键看落实。
眼下,吉林省企业家们,对于吉林全力以“复”打出系列组合拳,有何感受?
“在复工复产中,吉林省相关部门给的政策,让企业感到特别温暖,而且非常提振信心!”会上,吉林省万和集团董事长邹连说出了企业家们的心里话。
看到这里大家要问了,前来参会的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在媒体见面会上了都说了什么?
下面,中国吉林网这组核心汇总,还原现场!
省税务局:落实3%减按1%征收率优惠政策惠及我省近12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
据刘国民介绍,2019年,全国实施了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先后又出台了4批21项税费优惠政策,从保防控、降成本、减负担、稳外贸等多个方面,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了确保全省纳税人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各级税务部门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地。
政策宣传应知尽知,涉税辅导及时高效。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税务网站专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政策宣传短信、纳税人学堂等多种途径解读税收政策、讲解操作流程、回答政策疑问。各地基层税务机关还建立了税企QQ群、微信群,纳税人的个性化涉税问题即使在非工作日也可以得到快速的回应。
办税服务安全有序,税收政策全面落实。不断改进办税方式,着力提升政策落实效率。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深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引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办税平台办理业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快速落地。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185项“非接触式”办税事项基础上,吉林省新增了网上办税事项12项,实现了申报、缴税(费)、代开发票等197项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覆盖了我省纳税人缴费人常办业务的95%。在2020年2、3月份征期,全省共有290万户次纳税人采用“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占比93%,网上申报率达到97.7%。通过抓实抓细各项宣传辅导和办税服务举措,确保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例如,疫情发生以来,已为21户企业落实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累计退还留抵税额3076万元;为104户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382万元;为707户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1740万元。
省财政厅: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费负担约268.36亿元
大力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王立东表示,在2019年国家实施更大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今年,为应对疫情对实体经济影响,国家和省又陆续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主要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和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各项税收减免政策,预计2020年可减轻吉林省企业税负65.5亿元。同时,会同人社、发改等部门出台了减免缓征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减免政府性基金、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一系列降费政策,预计2020年可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202.86亿元。
加大补助贴息力度,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大防护物资采购资金保障力度。支持省工信厅采购口罩等主要防护物资,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出台进口防疫物资补助政策。三是对今年省内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因生产急需物资的新增贷款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按照不低于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可得到30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得到100万元。四是出台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财政补助政策。
强化就业政策落实,促进稳定就业。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加大对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和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储备培训。支持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岗。对疫情防控期间自行前往务工地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最高800元的一次性交通票价据实补助;对统一组织外送贫困劳动力的,按租赁交通工具费用据实全额补助。
发挥财政金融协调联动作用,切实降低企业成本。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积极组织协调省属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息逾期的符合标准的客户实行罚息减免政策;加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出台相关政策性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同时,鼓励我省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在2019年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建立企业绩效考核正向激励机制。鼓励省属金融企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复工复产。
省人社厅、省社保局: 2019年为全省参保企业和个人减负79亿元,2020年预计可为全省企业和个人减负约215亿元
吉林省综合实施“减、免、缓、返、降”社会保险一揽子政策措施助企发展,全面实行社会保险业务“不见面”经办管理服务,确保减免政策迅速落地,实现纾解企业困难政策效果最大化。
据王喆介绍,2019年为全省参保企业和个人减负79亿元,2020年预计可为全省企业和个人减负约215亿元。
大型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半征收。对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预计可为全省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减免社会保险费约7.2亿元。
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免于征收。对中、小、微型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预计可为全省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约62.8亿元。
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累计亏损,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预计困难企业今年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约40亿元。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0年,普通稳岗返还标准对中小微企业提高到100%,大型企业继续执行50%。同时,放宽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特殊稳岗返还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预计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可达24亿元。
综合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一是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二是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专用指标,用于核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三是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单位缴费基数核定办法,以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费率系列政策的连续实施,2019年实现了企业减负69亿元,预计2020年全年降费率可为企业减负81亿元。
省医保局:一方面“增预付,助力决胜疫情阻击战”,一方面“减征费,助力复产促发展”,同时,全面实行“非必须、不窗口”经办服务
徐鸿斌表示,省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10月25日挂牌组建,一年半以来,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医保部门一方面“增预付,助力决胜疫情阻击战”,一方面“减征费,助力复产促发展”,同时,全面实行“非必须、不窗口”经办服务,切实推动了医保减征缓征政策落地见效。
因地制宜,合理落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政策。依据国家关于做实市级统筹的部署要求,采取以统筹区为单位分类指导的办法,统筹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按全省的执行;低于的,执行统筹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这一做法有效避免了部分地区实施新政后企业负担不降反增的不合理现象。
统筹兼顾,分类实施阶段性职工医保费减征政策。明确了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和待遇支付的前提下,2020年2月至6月,各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减半征收最多5个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累计结存可支付不足6个月的,可不执行减征政策;如认为确有必要减征,可由各统筹区自行决策。对不符合减征条件的企业,可依申请,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扶持政策。同时,考虑到各地已出台政策的连续轻和兼顾性,可同步实施减征和缓缴政策。经测算,今年2-6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减征金额预计达到14.42亿元。
多措并举,全面实现医保经办服务“非必须、不窗口”。疫情期间,各级医疗经办机构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不集中办”和“及时办、便民办”措施,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延长时限办、后期补办、容缺办等多种方式提供便捷有效、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经办服务。截至3月底统计,全省各级经办机构累计提供经办服务19.24万人次。其中:线上(含电话、微信、QQ等)经办17.31万人次,占总量的89.97%,真正实现了“非必须、不窗口”。
助复工促发展,吉林这波操作“超赞!”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