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长春天气不错,特别是上午,阳光明媚,气温明显回升,街路上杨树的树叶似乎一夜间长大了一圈,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春日好景色。不知道今天您有没有走出家门,到外面晒晒太阳,采购下一周的食材,当然,最重要的是,您有没有开上一张发票,为自己和家人争取一份幸运?
如果您手中已经有了发票,就别忘了关注我们每天最激动人心的开奖时刻了,今日份“惠满春城”消费季活动的发票抽奖结果正式公布啦!1台价值20万元的红旗H5轿车属于拥有发票代码:022001900104 ,发票号码:36089444 的幸运儿。
如果想知道前面几期的中奖结果,手机扫描下面的二维码,中奖信息随心查。
今天的中奖信息如下: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02200190010434654958三等奖
02200190010434787697三等奖
02200190010502051426三等奖
02200190010441967447三等奖
02200190010439056029三等奖
02200190010434820729三等奖
02200190010435047966三等奖
02200190010434337291三等奖
02200190010435043163三等奖
02200190010442043430三等奖
02200190010435341776三等奖
02200190010422797387三等奖
2200171350 00453093三等奖
02200190010436534511三等奖
02200190010442987667三等奖
02200190010500873899三等奖
02200170010728327065三等奖
02200190010434816600三等奖
12201192170600379283三等奖
02200190010500842310三等奖
02200190010441966928二等奖
12201192170600261090二等奖
2200174350 00994905二等奖
02200190010439040540二等奖
02200190010436089444一等奖
奖品内容包括这些:
抽奖规则为:每期抽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红旗H5轿车1台(价值20万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价值5000元购物卡1张;三等奖2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购物卡1张。抽奖活动自4月27日至6月30日结束,共65期。
长春市发票抽奖活动兑奖须知
按《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2020年第1号) 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公布兑奖地点和时间如下:
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526室进行中奖登记,奖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媒体后续发布。
三、咨询电话
(一)税务机关发票抽奖活动咨询电话:
长春市城区:0431-80509745、0431-80509746、
0431-80509747、0431-80509748、0431-80509749。
双阳区税务局:0431-80508222;
九台区税务局:0431-82312366;
榆树市税务局:0431-83612366;
德惠市税务局:0431-80509191;
农安县税务局:0431-80509366。
(二)长春市商务局兑奖咨询电话:82739171
受理时间:均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四、中奖者兑奖时按公告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兑奖时应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
2.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中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备查,中奖者需在每张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无误后,即可兑奖;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后附模版。
委 托 书
长春市商务局:
兹委托 ,代为办理兑奖事宜,受托人在兑奖相关文件的签字及所提供的兑奖资料,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 :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3、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4、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
5、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五、发票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
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由长春市商务局代扣代缴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