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出台6条意见 全力以“复”护航营商环境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316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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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出台6条意见 全力以“复”护航营商环境

2020-06-23 11:0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入手,于2020年6月4日出台了《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毅就《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规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教育引导与处罚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以主动服务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意见》提出了六方面主要任务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监督。要求开展对《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政数局分别围绕相关具体问题牵头抓好条例的监督实施和检查考评。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开展此项工作目的在于进一步量化、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一刀切”式机械执法,给执法部门依法套上紧箍咒,为企业及经营者织密法治保护网。

  深化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措施。要求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积案;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指导性案例,及时更新依法免责免罚清单范围;依法纠正补正涉民营企业错案瑕疵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开展营商环境“双百”“双评”活动。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百名法学专家深入党政机关、企业、行业协会,举办百场专题报告会;组织企业代表和软环境建设监督员对省政府部门和市(州)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保护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双评”。

  集中整治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要求对2019年以来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开展“典型差案”评查活动,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倒逼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四书一函”源头治理作用。“四书一函”即监察机关制发的《监察建议书》、审判机关制发的《司法建议书》、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行政复议机关制发的《复议意见书》、公安机关制发的《公安提示函》。要以此项工作为抓手,监督指导行业监管部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监管行为,促进源头治理、长效常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明确了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和监督考核。省委依法治省办负责《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参加部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建立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量化考核办法,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适时约谈,必要时组织专项督察。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文/图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