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时限1天!长春助推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 “拿地即开工”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张杰蔷 317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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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1天!长春助推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 “拿地即开工”

2020-07-10 12:43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7月10日,中国吉林网获悉,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快速落位,由市政数局、市规自局、市建委共同牵头,市房地局、市人防办、市林园局等多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审批时限同比全省26天压缩为1天。

  审批时限仅1天 ,“拿地即开工”改革到底是什么?

  采访中,中国吉林网了解到,“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是在土地出让公告发出后,长春市规自局、市建委等部门审批办利用土地挂牌30天公示期,对有意向的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单位提前介入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容缺核发许可、容缺材料限时补正,在项目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当天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文件,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审批时限同比全省26天压缩为1 天。

  要享受“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要遵循4个基本原则:

  自愿申请。“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以项目建设单位自愿申请为前提,并由项目建设单位作出相应承诺。

  责任自负。因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告知承诺进行建设或者项目出现重大调整,导致审批过程中产生的勘察设计、评价评估等各项费用以及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容缺审批。“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行容缺受理、容缺核发方式,提前介入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实现“关联事项一次办”“串联事项并联办”。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础上,以深化“网上办”“掌上办”为目标,全面推行“关联事项一次办”“串联事项并联办”。对所涉及的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个事项优化整合成“一件事”联合办理,实行审批服务集成化办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次告知、一表填写、并联办理、一次办好”。

  实施步骤主要分为:

  第一,给定出让条件和标准。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依托“多规合一”平台,给出土地具体出让条件和标准。市规自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园局、市人防办负责做好配套服务。

  第二,启动出让程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各审批职能部门同时公布所需审批的事项目录及材料清单,对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建设单位采取“上门服务、模拟审批”的方式全程提供咨询指导,在土地出让公告截止日前帮助企业达到审批标准。

  第三,核发各类许可。在项目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当天,各审批部门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文件,项目可直接开工建设。若不能审批通过,建设单位需与属地政府(管委会)签订《项目履约承诺书》,各审批部门按照承诺制审批方式容缺发放许可,容缺材料在承诺时限内补正。

  “拿地即开工”做了哪些前期准备?

  规自局制定出台多个配套政策和技术文件。组织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培训。开展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对接。召开经开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试点推进会。

  “拿地即开工”改革将带来哪些变化?

  7月10日,3家企业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土地竞拍,由市政数局牵头,市规自局、市建委、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对中标企业宗地图、条件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用地范围界限的2000系坐标等申报材料进行集中会审,确认合格后直接为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文件,标志着项目拿地当天即可开工建设。

  为推进“拿地即开工”改革试点,市规自局、市建委、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林园局、市水务局审批办、经开区管委会及区直部门连续工作12个工作日,变“等企业上门办事”为“主动介入上门服务”,破解了8个改革中遇到的难题,牵头做好工程建设审批和施工许可审批阶段服务工作。实行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审批时限同比全省26天压缩为1天,有助于进一步推进长春市工业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社会投资新建工业类项目落地与投产,增加社会效益,推动长春市经济发展,优化长春市营商环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文/摄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