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以为交警下班了就可以酒后驾车上路行驶,何况驾驶的还是营运的出租车。风里雨里,长春绿园交警在辖区各个路口等你,严查酒驾,绝不手软。
8月7日0时许,绿园交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郭某驾驶吉AZ***0号牌营运出租车行驶至荣鼎康城时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9mg/100ml。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郭某饮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的违法行为,予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拘留15日的处罚。
绿园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已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一大杀手”。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出租车司机更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酒后不驾车永远是安全底线、法律红线,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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