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老人开四轮车碾压78岁老人 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李玉磊 321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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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老人开四轮车碾压78岁老人 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0-09-03 10:0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王某现年67岁,行事却十分“豪横”,在明知具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驾驶四轮车通过施工桥面将78岁老人张某碾入车轮下,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吉林省某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在公主岭市双城堡镇五道泉子村六组修建水泥桥,因刚修筑完毕的水泥桥尚未凝固好,因此对该桥进行封路养生。该公司项目经理赵某某雇佣张某(78岁)在桥头看守,防止机动车在此桥经过。2019年11月8日14时许,王某驾驶农用四轮车欲从桥上经过,张某进行劝阻,但王某不听并且用嚣张的言语对其恐吓,随后在明知张某坐在便道的情况下,依旧启动四轮车向桥上行驶,最终酿成了张某碾入四轮车车下的后果。2020年4月27日,被告人王某赔偿被害人张某4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驾驶农用四轮车随意冲撞、恐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犯罪时已满66周岁,系老年人犯罪,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编辑: 李玉磊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