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吉林省跨境电商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399.3%!跨境电商进出口主要商品都有啥?答案来了!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326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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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0月,吉林省跨境电商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399.3%!跨境电商进出口主要商品都有啥?答案来了!

2020-12-01 14:06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2月1日,2020年吉林省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及海关监管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务大厅3楼新闻发布厅举行。

  根据发布顺序,今年吉林省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最先被现场媒体聚焦。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据海关统计,2020年1-10月,吉林省跨境电商进出口总值4.43亿元,同比增长399.3%,进出口总货运量1363.2吨,同比增长12.1倍。其中,出口总值为4.4亿元,同比增长424.8%,出口货运量为1279.1吨,同比增长13.5倍。

  那么,问题来了,吉林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主要商品都有啥?

  据介绍,主要出口商品种类为生活用品、服装、3C电子产品等;进口总值330万元,同比下降33.2%,进口货运量为84吨,同比增长424.5%,主要进口商品为俄罗斯面粉、化妆品、保健品等。

  为促进吉林省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长春海关采取了哪些支持措施?

  中国吉林网梳理出五个方面:

  推进省内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全面化和多元化。积极支持我省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目前长春、珲春、吉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已分别获国家批复,综试区企业可享有出口商品“清单核放、汇总统计、简化申报”的通关便利化措施。支持长春市、珲春市纳入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指导相应优惠政策平稳落地,实现网购保税进口货物一线进境申报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积极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对企业开展全流程指导,设立专岗专人跟进解决企业通关问题,“量体裁衣”定制通关方案,及时反馈解决进度。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材料,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电话办、网上办、邮寄服务,极大程度上节约了企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开辟“绿色通道”,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电商清单审核实现“秒”通关。开展核对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工作,大力打击不法企业传输虚假“三单”信息,督促企业签署打击虚假交易承诺,保障跨境电商业务健康发展。

  优化监管手段,促进跨境电商规范发展。指导场所经营人按照快递类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进行整改,合理规划跨境电商作业区域,规范场所监控摄像头设置;全面摸底调研长春关区跨境电商业务现场监管设施情况,加强监管设施配套保障,优先为长春兴隆综保区和珲春综保区跨境电商监管现场配置机检CT机,且均加载海关智能审图系统,通过对禁限物品自动报警辅助提高监管精准度,不断提升跨境电商智能化监管水平。

  不断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积极探索综保区内企业开展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保税展示”(即O2O保税展示),比照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经验,充分利用综保区进口商品保税功能,借助在综保区复制推广的“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和“集中汇总纳税”等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实现进口商品展示交易期间先销售后缴税,货物在规定时限内集中申报完税,由此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充分贯彻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货政策,畅通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对于需退运回国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经海关审核为原出口商品1年内退回的,可单独或批量复运进境,解决企业出口退货难的后顾之忧,有效提升企业出口动力。该政策实施以来,长春海关第一时间受理并监管跨境电商一般出口退货商品225批次,货运量2.3吨,货值63.5万元。

  拓宽物流运输渠道。为缓解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国际航班运力不足、跨境物流成本不断攀升的压力,海关总署出台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10项措施,支持中欧班列拓展业务范围,充分利用中欧班列运力运输跨境电商商品、邮件、快件等。长春海关相应地制定15项细化措施加以落实,大力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

  说完了吉林省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咱们再来看,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那些事……

  今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已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海关总署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2020年75号公告),决定在北京等10个试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8月份,又增加上海等12个海关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接下来,海关总署或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国全面推广该监管模式。

  中国吉林网在采访中了解到,为方便我省企业在政策落地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本场发布会还设置了政策介绍环节。

  据悉,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包括“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为了便于监管,海关创新监管模式,增列“9710”和“9810”两种监管方式代码,分别对应两种B2B出口模式,企业可享有配套的便利化措施。该政策的推出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跨境电商B2B方式与普通货物难以区分的难题,解决了企业反映的跨境电商B2B出口无专门监管方式代码、无针对性监管措施和配套政策的问题和诉求。

  目前,长春海关充分认识到开展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密切关注改革试点情况,提前做好全面推广的前期准备,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机制,强化信息化管理,学习借鉴先期试点海关先进经验,争取将相关政策落实、落稳、落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文/摄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