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长春市认真贯彻《条例》要求,组织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月上旬,长春市政府50个工作部门、17个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工作部门已全部完成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和上网发布工作,227个街道乡镇提前完成年报编制,相应信息在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发布,年报发布率100%。
据了解,下一步,长春市将继续抓好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相关数据统计及时上报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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