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禁毒部门走进长春二实验中学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梁欢欢 335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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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禁毒部门走进长春二实验中学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2021-04-15 15:5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可以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根据毒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可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4月15日,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吉林省禁毒办、公安厅禁毒总队、长春市禁毒办和长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走进长春二实验中学,开展了“禁毒教育”宣传活动。

  “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有可为。此次宣传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居民和辖区内商户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吉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预防教育科科长韩立涛说道。

  上午9时,宣传活动开始,该校近400名初一师生共同参观了各式各样的毒品,并在禁毒民警的讲解下,他们对毒品的危害有了初步的了解。随后,韩立涛又以PPT的形式,给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毒品预防教育公开课”。

  “看着民警叔叔展示的那些花样繁多的毒品,感觉挺新鲜的,但是后来听了公开课,就感觉不是那么回事了!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长春二实验中学初一三班周子傲同学说,毒品害人,他不仅自己要远离毒品,还要告诉身边的好朋友和家人也要远离毒品。

  “孩子们虽然还小,但他们通过听公开课,能够很快明白什么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可以学,什么不能碰!通过对孩子进行警示教育,是能够带动整个家庭共同行动的!”初一三班班主任王馨泽老师说道。

  据了解,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是新《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学生们都非常期待此次宣传活动,民警生动的讲解,更能对学生们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而一旦国家安全受损,我们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长春二实验中学初一年级组主任王雪婷说。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高畅 文/图/摄 王禹/制作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