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36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赵光辉表示:在我省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既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和特殊时期相关规定,又要切实加强自身价格管理,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该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
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准确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并做好记录,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
在这里也同时提醒一下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不得通过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
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一旦出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散布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操纵市场价格等都属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调查核实都将受到处罚。对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特别是哄抬物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最高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赵光辉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发生消费纠纷,特别是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时,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迅速行动,竭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全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编辑: 李玉磊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