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35场)。长春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徐庆丰表示,根据长春市目前的救治政策,医保部门主要采取几方面措施,保证确诊和无症状参保患者个人“零负担”。
从定点医疗机构保障角度看:
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疫情救治费用单列预算、不受总额控制限制,为缓解定点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可依申请预付不超过3个月的预付金,保证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二是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决策,为临时增设的定点医疗机构(方舱医院)开辟医保准入绿色通道,将其临时性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确保全程保障患者救治。
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托管的方舱医院,其结算主体为其依托的医疗机构,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按照依托的医疗机构执行。
从新冠患者保障角度看:
一是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未参保患者(不包括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的未参保人员)全部医疗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二是无症状感染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照住院或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按照治疗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报销。
三是对因网络或系统等原因无法即时结算的,在后期及时予以补报。
四是对于省内异地救治患者免备案手续,对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信息进行登记,医疗费用由救治医疗机构先行全额垫付。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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