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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环保行动”为美丽长春建设赋能

2022-07-03 15:1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坚持测管协同执法模式,对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行为的涉水企业坚决做到“零容忍”;严肃查处燃煤锅炉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日,中国吉林网获悉,今年,长春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落实十个执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加速推进美丽长春建设步伐。

  开展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重点风险源和自然生态执法专项行动。检查涉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等生态环境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各单位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适时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加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检查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区、湿地违法开发建设,查处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项目等行为。同时,强化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

  开展大气专项和建设项目及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秸秆全域禁烧、燃煤锅炉供热企业、“散乱污”企业以及大气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行动。逐步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有效防控秸秆违规露天焚烧问题。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第三方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组织重点企业完善制定“一企一策”减排方案,监督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防止死灰复燃。

  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增加对生态环境部审批和省级审批重点建设项目的抽查频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重点检查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管理台账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开展涉水执法和督察整改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开展排查,紧盯2021年度未完成消劣和已消劣但存在反弹风险的断面,强化点源监管,推动实现劣五类水体清零,优良水体比例提升。通过再排查再整治,管控入河污染物。深入排查整治县级以上、“千吨万人”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手续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河道内是否存在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易污染物,河道周边是否存在违法排污,是否存在农村黑臭水体等情况。对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的企业开展排查。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列出的重点信访案件开展清查、复核工作。

  开展夏季攻势交叉和危废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夏季存在的扬尘、噪声等突出环境问题。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扫测城市扬尘源,辨析城市扬尘源,检查非煤矿山、商砼及物料堆场等行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严格管控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及餐饮服务业噪声排放。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加强水重点监管企业和直排企业管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园区及企业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运、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开展污染防治秋冬会战和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秋冬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巩固提升大气、水生态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方面,重点开展秸秆全域禁烧专项行动,对燃煤锅炉及挥发性有机物持续开展测管协同工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组织开展碳排放监督执法检查,积极指导和支持企业开展排放控制,协助企业落实碳排放报告、核查、履约等工作。水环境质量方面,重点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继续做好“三年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确保放射源与防射线装置安全运行率、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执法创新、帮扶指导、依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用“专家组+ 执法组"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执法、智慧监管平台等执法手段创新。从企业根本需求、群众急难愁盼的角度入手,指导帮扶企业发现问题并共同推进解决。坚守法律底线和制度红线,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惩不贷。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通讯员 李春晖 蔡露露 李春晖/摄

编辑: 侯薇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