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4日7时50分许,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延吉北收费站口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牌号吉HT71**出租车在珲乌高速公路57公里100米存在超速的违法行为,车辆马上到达站口,请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民警拦截车辆后,询问驾驶员是否了解高速公路的隧道限速规定,驾驶员表示,自己平时在珲春市内开出租车,很少跑高速,高速公路隧道限速不是80km/h,就是100km/h,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民警告知驾驶员7时31分在珲乌高速57公里100米隧道处有超速违法行为,超速地点限速80km/h,车速是97km/h,是超速20%未达50%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员表示今天是带妻子到延边医院进行最后一次产检,在隧道口的时候陪妻子聊天,没有注意到限速牌。民警对驾驶员批评教育,驾驶车辆时一定要集中精神,观察好标志标牌,提前减速,安全文明驾驶,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的超速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50%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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