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按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和《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近日,长春中级人民法院与长春市人社局、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企联、长春市工商联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我 市劳动争议“三方六家”多元预防调处机制的通知》,在长春市建立全省首家劳动争议“三方六家”调处中心。
“一调、一裁、两审”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和法定程序,但由于企业内部没有建立调解组织或者劳动者对已建立的企业调解组织不信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专业性不强等原因,劳动争议仲裁前的调解程序长期虚化,导致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为真正发挥仲裁前调解程序的应有作用,长春法院积极推动在长春市两级仲裁委建立劳动争议“三方六家”调处中心。调处中心的组成包括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单位、维护资方权益的组织以及专业处理劳动纠纷的职能部门,确保劳资双方在最大程度上信任调处中心,同时保证调解方案合理合法。
调处中心的建立有效填补了长春市缺少劳动争议仲裁前专业化调解组织的空白,极大地缩短劳动者的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有利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降低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下一步,长春中级人民将积极与长春市人社局、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工商联、长春市总工会等部门进一步探讨、协商仲裁前调处中心运行的实施细则,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前调处中心进入实体化运行,发挥维护企业与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实际作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通讯员 邵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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