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访谈丨省医院权威专家:居家治疗人员有这些情况需要注意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赵新 366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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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丨省医院权威专家:居家治疗人员有这些情况需要注意

2022-12-11 17:2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被新冠病毒感染了,居家治疗人员出现哪些情况需要转诊治疗?如何判定居家治疗人员可以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吉林省人民医院凯旋院区院长兼感染科主任张维杰在接受中国吉林网记者采访时,针对居家治疗人员的转诊情况、结束居家治疗判定方法等热点问题进行权威解答。

吉林省人民医院凯旋院区院长兼感染科主任张维杰

  那么,居家治疗人员出现哪些情况需要转诊治疗?

  张维杰院长介绍,如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针对居家治疗人员如何用药,记者在《指南》附件中,发现根据不同的症状也给出了新冠病毒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

【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附件一

  如果确需外出就医,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张维杰院长表示,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居家治疗期间,如何进行健康监测和抗原检测?

  张维杰院长提醒,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

  居家治疗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

  张维杰强调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操作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和流程自行进行检测和结果判读。

  居家治疗人员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的条件有以下几点: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赜瑞/文

张秋磊/摄影 赵叶洋 摄像/制作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