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哈尔滨、牡丹江来(返)长人员须主动报告! 热榜-第一新闻 张昕莹 责任编辑:杨春红 审核:姜乃波 311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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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哈尔滨、牡丹江来(返)长人员须主动报告!

2020-04-20 13:07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4月19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经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4月1日以来,有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旅居经历的来(返)长人员,须主动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

  即日起,自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来(返)长的人员,需要进行14天的单独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需进行三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长春市所有住宿单位(含洗浴场所),对住宿人员要询问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旅居史,并由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健康证明,否则进行集中隔离。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于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来(返)长的人员,要进行登记报告,进行14天的单独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需进行三次核酸检测。

  四、社区(村屯)要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对于曾经在哈尔滨市有过就医、陪护、探望经历的人员,要加强管控。

  五、上述人员及长春市市民如有发热、干咳、胸闷气促、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应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屯)并前往发热门诊。

  六、对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明

编辑: 张昕莹 责任编辑:杨春红 审核:姜乃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