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李傲)男子计某与同伙预谋购置走私的“路虎”越野车,加装GPS定位装置后卖出,再通过定位系统将车偷回。日前,房山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计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10月,计某与同伙预谋后,先购买了一辆走私的“路虎”越野车,并在该车上加装了GPS定位装置。同年11月17日18时许,计某等人将涉案车辆卖给在网上发帖打算买二手车的被害人葛先生,并只给了他一把钥匙。
据被害人葛先生称,他通过ATM机给卖家当面汇款10万元,并支付了部分现金才购得涉案车辆。随后,葛先生将车从交易地开回北京市房山区,并停放在自己的居住地城关街道某小区内。
2012年11月18日0时许,计某同三名同伙通过GPS定位找到出售给葛先生的越野车,由同伙王某使用压力钳将小区铁门的门锁剪断,计某等人使用另一把备用钥匙将车盗走。今年4月17日,计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计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编辑: 王洪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