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发布-省委文件 梁欢欢 374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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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7-18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吉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划定村庄分类;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建管并重,突出农民主体;坚持城乡融合,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实施“十县引领、百村示范、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力争到2025年,建成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打造“百村示范”村600个左右、“千村美丽”村3000个左右;到2035年,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因地制宜壮大县域产业。围绕实施“百千万”产业培育工程,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做好“土特产”文章,不简单搞一县一业、一村一业,把“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畜头肉尾”增值环节更多惠及农村,促进农民增收。

  2.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扎实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鼓励创办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劳务服务型等经营实体,多方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3.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把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农户嵌入生产、加工、营销等产业链条发展的各环节,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大力支持发展庭院经济。

  4.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资源与新业态深度融合,拓展体验、观光、休闲、研学、康养和传承文化等功能,打造共享生态特色农庄、康养民宿、休闲采摘、农事体验、非遗工坊等新业态,培强培优一批乡村旅居目的地、营造宜居宜业新空间,有效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

  (二)加强美丽乡村规划管理

  5.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空间布局作出总体安排。以乡镇为单元,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功能结构等作出安排。“百村示范”和“千村美丽”村创建年度内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实现全省村庄规划管控功能全覆盖。落实点状供地政策,安排农村村民住宅专项保障计划指标。严格依据规划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6. 抓好乡村畅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加强自然村屯互联互通、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打通“断头路”,修缮“破损路”。到2025年,整治“畅返不畅”公路17047公里,新改建公路8943公里,通硬化路的自然村屯达到97.1%。到2035年,形成通村畅乡达屯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

  7. 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结合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农村“暖房子”工程。尊重农户意愿,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动态新增危房纳入年度改造计划,鼓励同步实施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建立常态化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宅基地管理,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引导农民自我更新住房。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传统民居的保护利用。加强农房风貌塑造和引导,鼓励对既有农房进行微改造,促进风貌协调。强化科学安全储粮,到2024年基本消除“地趴粮”。到2025年,打造省级宜居建造试点村16个,农房建管覆盖率达到90%;到2035年,分别达到50个和95%。

  8. 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乡村、景区、农村公路等通信网络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坚持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普及5G应用和5G基站建设,提升重点乡镇和人口聚集区5G网络服务质量。到2025年,建成5G基站5.5万个,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80%,建成数字村600个;到2035年,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0%,基本实现数字乡村全域覆盖。

  9. 加快推进24小时供水能力建设。聚焦“建好、管好、用好”三个关键环节,狠抓规模化建设、24小时供水、水质提升和长效管护,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到2025年,具备24小时供水能力的工程占比达到80%以上,推进水费县级统管统用。到2035年,县级统管全面实现企业化运营,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源、同服务”的供水格局。

  10. 推进农村沟渠建设。突出路沟、村沟、房沟的疏浚、清障和建设,因地制宜修砌排水边沟。“百村示范”村易积水地段边沟等排水设施硬化率力争达到100%。

  (四)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1.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理采用纳管处理、集中处置、生态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模式,因地制宜增强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集中治理能力。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7%。到2035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治尽治,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12.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行动范围由村庄面上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整合提升再生资源或垃圾分类回收平台。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到203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3. 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以水优先”原则,尊重农民意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厕所革命。到2025年,全省改造卫生厕所126万户。到2035年,农村常住农户实现愿改尽改,基本普及卫生厕所。

  14. 持续推进农村畜禽粪污治理。因地制宜实施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因村施策推广“一主三辅”利用模式。加强村屯粪污治理日常监管。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到2035年,达到90%以上。

  15. 持续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加强村庄林带、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建设和“四旁”植树绿化,充分利用废弃地等建设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引导鼓励农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到2025年,打造绿美示范村屯100个,提升绿美村屯3000个。到2035年,基本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

  (五)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6. 巩固提升电网电力保障。重点新建和改造薄弱地区66千伏变电站及66千伏线路、10千伏线路及配变,加快完善电网结构,推进乡村电气化工程和高标准农田配套电网建设。到2035年,对符合条件的农田机井,力争全部完成通电改造。

  17. 加强农资供销服务。支持发展乡村生产生活服务业,推动农资龙头企业下沉销售渠道,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直供直销。培育壮大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主体,强化与小农户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有效对接。到2025年,农资经营服务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到2035年,覆盖70%以上的行政村。

  18. 畅通农村商贸物流。依托现有农村商业流通网点,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1个多功能便民服务站。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全面提升建制村快递服务实际通达率。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多功能便民服务站全覆盖,建设农村物流服务网点5500个。到2035年,农村物流网络实现全覆盖。

  19. 加强乡村文体服务。提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吉林印记”项目,传承传统优秀农民体育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赛事活动。到2025年,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到2035年,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完善,村民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20. 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计划,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到2025年,常住人口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80%以上;到2035年,分别达到75%和85%以上。

  21.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在老年人集中、有服务需求的行政村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到2025年,实现有建设需求的行政村养老服务保障全覆盖,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升级改造已建成的农村养老服务场所。

  (六)提升乡村组织建设水平

  22. 建强基层党组织。开展“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培养乡村干部后备力量,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3. 强化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学习和践行“浦江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24.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干净人家”等创建活动,“最美家庭”等文明典型评树活动,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

  三、组织保障

  建立省负总责、部门协同配合、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政同责,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督查考核范围。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省乡村振兴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附件:1. 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名单

  2.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标准

  附件1

  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名单

  一、2024年示范县

  1. 永吉县

  2. 东辽县

  3. 松原市宁江区

  4. 通榆县

  5. 和龙市

  二、2025年示范县

  1. 长春市九台区

  2. 梨树县

  3. 通化县

  4. 靖宇县

  5. 梅河口市

  附件2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标准

  一、十县引领

  根据全省乡村建设基础现状,将美丽乡村示范县划定为三个标准。县域内“千村美丽”村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东部地区的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等所辖县(市、区)和梅河口市不低于50%;中部地区的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等所辖县(市、区)不低于40%;西部地区的松原市、白城市等所辖县(市、区)不低于30%。“十四五”期间,每个示范县每年创建“百村示范”村6个,其余行政村全部达到“万村整治”标准。

  二、百村示范

  实现布局优美、环境秀美、生活和美的“三美”标准。主要包括:村庄规划管控覆盖率、“户户通”道路硬化率、住房安全覆盖率、5G网络通达率、24小时供水覆盖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均达到100%,适宜地块应绿尽绿、生活污水应治尽治、户用卫生厕所应改尽改,基本具备便捷的农资供销服务、畅通的农村商贸物流、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可覆盖的文体活动场所及养老服务。

  三、千村美丽

  实现“九有六无”标准,即有特色产业、有村集体收入项目、有顺畅排水、有垃圾处理设施、有清洁环境、有整洁院落、有干净居室、有绿化美化亮化、有长效机制;无卫生乱象、无路面破损、无不安全住房、无私搭乱建、无不良习俗、无规模性致贫返贫现象,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万村整治

  实现乡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推进“三清一改”,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推动由“村村干净”向“家家干净”逐步深化。

编辑:梁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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