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期)。
通告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期组织抽检29类食品共121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农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合格、微生物污染等。
不合格样品涉及标称吉林省多壹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烧刀子酒、标称吉林省泉阳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泉阳坛酒(白酒)、标称吉林•蛟河市松花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湖二锅头酒(白酒)、标称磐石市众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牛板筋(酱卤肉)、标称通化利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香宝肚(熏煮香肠火腿)、标称洮南市鑫鑫淀粉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马铃薯粉条(淀粉制品)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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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赜瑞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