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聚焦了我省活跃和壮大演艺市场、促进文娱消费等方面。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围绕省政府提出的“万亿级”产业目标,为进一步扩大吉林文化的影响力,拉动消费人气、提升消费体验,此次出台的《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创新性提出对文娱活动的资金奖励政策,推动演出活动进商圈、进景区。
吉林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田云鹏表示,将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增加电影节、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电音节、演唱会等大型文娱活动供给——
凡在非专业演出场馆举办单场售票3000人至1万人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按演出举办单位单场售票收入的2%奖励;
单场售票1万人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按演出举办单位的单场售票收入的3%奖励;
每年引入俄罗斯等国外高质量演出20场以上,对其中采取商业化运营的,按照售票收入的5%奖励;
所有演出活动奖励,均由省、市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据了解,今年在引进国内外精品剧目方面,吉林省文旅厅做了较多有益尝试,“精彩夜吉林”消夏演出季中引进俄罗斯芭蕾舞、印度宝莱坞歌舞,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侧面反映出吉林演出市场具有的较大潜力。
下一步,吉林省文旅厅将进一步提升“精彩夜吉林”消夏演出季品牌影响力,在全省广泛开展文艺院团进商圈、进景区驻场演出活动,通过市场化路线进一步刺激消费,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贡献文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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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雪金
摄影 罗浩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