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四环内禁止燃放、运输烟花等行为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赵鹏 3917463
长春市四环内禁止燃放、运输烟花等行为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赵鹏 391746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吉网原创

长春市四环内禁止燃放、运输烟花等行为

2025-01-22 11:01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岁末年初,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旺季,长春警方特别提醒:要警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根据《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长春市四环路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注意发现身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春市公安局线索举报电话“110”。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彭绅

初审: 赵鹏   复审: 韩方宇   终审: 张彦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