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吕瑞东)2月16日,吉林省法学会召开了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法学会2011年工作报告》。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名誉会长索维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以及各市法学会、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法学会筹备组负责同志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金振吉在讲话中对省法学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一是进一步加深对新形势下法学会职能的再认识。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党委政府联系法律法学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作为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学术研究、法治建设、对外交流等职能作用。二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的主攻方向。法学研究工作要立足于国情、省情,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等问题的研究,注重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推进法制宣传,推动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三要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的领导和支持。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学研究;要加强法学会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研究会建设;要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法学会工作和学术活动的开展;要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推进吉林省政法工作科学化,捍卫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主义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百姓的根本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李申学对做好省法学会2012年工作作出了部署。他讲话中指出,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二要大力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为依法治省、文化强省提供坚实保证。要积极完善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觉弘扬和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三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执法司法工作实践深化法学研究,积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研究应对之策,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四要全面加强法学会建设,在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上狠下功夫。抓好市(州)、县(市)法学会、研究会建设和法学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学术研究载体和交流平台。
此前,会议通过了选举事项,推选省检察院原检察长张金锁为省法学会六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增选了4名副会长和8名常务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