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火烧不掉的罪恶 反邪教专栏-第一新闻 李玉磊 264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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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火烧不掉的罪恶

2018-05-02 15:14 | 来源: 吉网

  文/陈哲

  新世纪的开元除夕,正当人们喜气洋洋辞旧迎新之时,7名法轮功人员却罔顾生命在天安门广场点起邪恶之火,二死三重伤的惨剧震惊世人。事件发生后,远在大洋彼岸的罪魁祸首李洪志为了洗清自己的罪行,百般抵赖,谎称7人非法轮功人员,是中共栽赃陷害法轮功制造的伪火,如此心迹,无耻之尤!事件虽已过去18年,天安门广场自焚的真相,无论是当时的新闻报道,还是后来的中外人士的诠析,以及当事者的自证罪行,都无可辩驳地揭示了那段惨绝人寰的悲剧。

  人们祭奠亡者,追忆往事。自焚事件是李洪志精神控制的恶果,其背后的“法理根源”是那腾腾火焰烧不掉的“杀人经”。

  烧不掉“度人圆满”说的“杀人经”--“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都不费吹灰之力”。“特别是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加拿大讲法》)“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是人相无存的。”“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所以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这是他的威德,自己经过吃苦修出来的。”(转法轮》)。“放下生死的弟子什么都不怕”(《 2003年元宵节讲法》)。2006年1月24日,江苏省如皋市白梓镇法轮功痴迷者朱正峰在自家猪圈里,将插秧机上的汽油弄下来浇到自己身上点火自焚,烧得面目全非,断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按照轮主李的说法,人不会真正死,只是表面躯壳的离去,去“法轮世界”不用带身体,早去早圆满。朱正峰受其蛊惑为追求“法轮世界”成为神、佛、道,而走火入魔,自焚身亡,沦为李洪志的牺牲品。“开心果”刘思影生前对记者说:“去天国,那里到处都是金子,通向天国的路也是金子铺的。”她说这是妈妈告诉她的。难怪参与“1.23”自焚的大法徒“视死如归”,还相互道别:“天上见”。

  烧不掉“肉身肮脏”说的“杀人经”--“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的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人肉身的表面──后天形成的身体,其实什么都不是。”(《美国费城法会讲法》)。受此影响,吉林省九台市二道沟乡法轮功弟子阎继刚经常叨咕“人的主元神走了,就是灵魂走了,只剩下躯壳,毫无用处”。1998年4月4日上午,人们发现他自焚在承包地的玉米秆中,从他遗留的一本日记中,发现了他给妻子郭桂兰的遗书。遗书中写道:“桂兰,我没有死,我是去更美好的地方。”在轮主李看来,无用、肮脏的肉身是修行的障碍,需要弟子们自行铲除,而铲除的结果就是自杀、自焚。“1·23”自焚悲剧制造者刘云芳也说过:“世界原本是火,把人的我字烧掉,私字也就烧掉了。去掉我这个肉体之后,就可以进入另外一种天地了”。

  烧不掉“放下生死”说的“杀人经”--“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了。”“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去掉最后的执著》)“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性命的!”而成为常人,“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忍无可忍》)大法弟子应“为真理舍去一切”。轮主李的系列“经文”实质上就是抛弃常人观念,煽动弟子走出来以生命为代价与法律对抗,与政府对抗。由此发生震惊世界的“1.23”天安门广场7名法轮功人员自焚事件也就不足为怪。正如自焚者王进东所说:“……我们看到李洪志在‘明慧网’上发表‘经文’ ……‘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看完后为‘师父’、为‘大法’献身的思想又上了一个大台阶……我下定决心去天安门广场自焚‘护法’”。 自焚者刘葆荣证实:在开封时就准备好了来广场自焚、升‘天堂’的。

  烧不掉“死亡快感”说的“杀人经”--“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湖南常德25岁法轮功痴迷者谭一辉非常向往李洪志所谓“元神不灭”的“高级生命”力争做一名护法战士。2001年2月16日,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在海淀区万寿路当街自焚身亡。这是继大法弟子在“1.23”自焚事件带给人们的震惊和阴影尚未完全褪去,又一幕骇人听闻的惨剧在北京街头的上演。一个年轻的生命不谙事理,精神恍惚,因为相信李洪志“元神不灭”的“杀人经”,走火入魔难以自拔,最终走上了自焚的不归路,可悲,可叹!

  烧不掉的“杀人经”直接导致的悲剧岂止上述一幕幕

  1999年4月26日,陕西华县法轮功痴迷者孙杰幻想“成神成佛”在家中引火自焚死亡,死时呈盘腿打坐姿势,怀抱录音机,右胳膊夹着有关李洪志的“经文”。

  1999年7月4日,西屯留县王庄煤矿退休工人李进忠和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常旭驰因相信自己修炼法轮功已“功成圆满”,可以升天,在寺底村北约两公里处的一块洼地里相对而坐,自焚身亡。

  2000年4月7日,河南省息县项店镇曹集村大法徒曹丽向往“法轮世界”,享受“飞升的美妙”,自认为已修炼成佛,带着1岁的儿子一起在家中自焚身亡;

  2003年9月29日,河南省济源钢铁公司职工、法轮功人员王保涛在济源市世纪广场自焚身亡;

  2004年初,湖北省红安县法轮功痴迷者刘杏桃相信“解脱”才能“圆满”的荒谬理论在自家自焚造成大面积烧伤,抢救半年后不治身亡;

  2005年11月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大法徒李晓英,在北京市南长街南口东侧便道上自焚死亡;  

  ……

  受李洪志“杀人经”绑架而自焚的弟子“死忠”案例远不止这些,但一个个鲜活生命在熊熊的火焰中逝去,它清晰地告诉世人:邪教是要吃人的!邪教不除,自焚就不会绝迹!

编辑: 李玉磊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