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拟于近期表彰近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经广泛推荐、认真审核,省委决定推荐长春市宽城区群英街道西道口社区居民委员会等9家单位、王淑清等8名个人为吉林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吉林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8月6日17时前,实名向吉林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工作专班反映,如情况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6日
联系电话:0431-88904609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邮 编:130051
附件:吉林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名单
吉林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工作专班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代章)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吉林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
1.长春市宽城区群英街道西道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2.吉林市第七中学校
3.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满族中心小学校
4.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复兴村党支部
5.珲春市敬信镇防川村党支部
6.龙井市人民政府
7.梅河口市民族文化馆
8.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对外联络部
9.延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
1.王淑清,女,汉族,延吉市北山街道丹英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2.刘启芳,女,汉族,吉林省公益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3.李海兰,女,朝鲜族,汪清县第四幼儿园园长
4.朱淑芳,女,汉族,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西藏部主任
5.陈永兴,男,蒙古族,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萨日朗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
6.金宪,男,朝鲜族,和龙市东城镇光东村党支部书记
7.尚彦臣,男,汉族,集安市文物局博物馆高句丽历史考古研究员
8.韩丽,女,汉族,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