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请以下在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及交通肇事的被扣车辆所有人,在中国吉林网发布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到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到的按无主车辆处理,上缴农安县财政局。
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20日
初审: 赵鹏
复审: 孙晓云
终审: 张彦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按照相关规定,请以下在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及交通肇事的被扣车辆所有人,在中国吉林网发布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到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到的按无主车辆处理,上缴农安县财政局。
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