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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为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拟命名第二批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中国吉林网 2025-02-26

中国吉林网拟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新闻网站新闻采编人员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的通知》(中宣局室发函〔2020〕150217号)要求,我单位已对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现将我单位拟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中国吉林网 2025-02-21

中国吉林网2025年1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值息举报受理处置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用户举报对于网络侵权内容管理的重要作用,共建网络良好生态,中国吉林网现将2025年1月份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中国吉林网 2025-02-05

“冰雪匠艺·艺术吉林”冰雪雕创意大赛获奖作品公示

“冰雪匠艺·艺术吉林”冰雪雕创意大赛自开展以来,吸引了省内外广大冰雪雕艺术爱好者、创作者踊跃报名。本次大赛征稿工作历时一个半月,收到有效来稿3517件。经组委会评选,共选出获奖作品46件,其中冰雪雕作品11件、摄影作品25件、短视频作品10件。现将...

中国吉林网 2025-01-23

吉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吉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中国吉林网 2025-01-09

中国吉林网2024年12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值息举报受理处置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用户举报对于网络侵权内容管理的重要作用,共建网络良好生态,中国吉林网现将2024年12月份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中国吉林网 2025-01-02

中国吉林网2024年11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值息举报受理处置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用户举报对于网络侵权内容管理的重要作用,共建网络良好生态,中国吉林网现将2024年11月份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中国吉林网 2024-11-30

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

近日,由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主办、中国吉林网承办的“2024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已完成评审工作。  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共评出获奖作品9部。现将评审获奖作品予以公示。

中国吉林网 2024-11-27

吉林省第七批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候选名单公示

根据《吉林省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严格审核把关认定,现将第七批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候选名单公示如下。

中国吉林网 2024-11-26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面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面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吉林网 2024-11-26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面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面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已委托吉林省永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代理,项目业主为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中国吉林网 2024-11-11

中国吉林网2024年10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值息举报受理处置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用户举报对于网络侵权内容管理的重要作用,共建网络良好生态,中国吉林网现将2024年10月份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中国吉林网 2024-10-31

中国吉林网拟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第七版新闻记者证全国统一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已对申请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现将我单位拟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

中国吉林网 2024-10-08

中国吉林网2024年9月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值息举报受理处置一体化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用户举报对于网络侵权内容管理的重要作用,共建网络良好生态,中国吉林网现将2024年9月份网络侵权举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中国吉林网 2024-09-30

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暂扣车辆的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请以下在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及交通肇事的被扣车辆所有人,在中国吉林网发布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到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到的按无主车辆处理,上缴农安县财政局。

中国吉林网 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