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资源占用需多部门协调
随着每年不断新增无人认领遗体,通州区殡仪馆新建了两座冰库,用来存放遗体。而东郊殡仪馆由于冰柜饱和,已经将30多具遗体转移到协作的医院太平间存放。
“没有死亡证明,没有家属签字,谁敢火化这些遗体?一旦家属找来,引起纠纷更难处理。”罗建军说出殡仪馆的苦恼。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火化。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和无名尸体,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
对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殡仪馆内长期停放的无人认领遗体,是对于社会资源的长期占用,馆方也处于长期亏损的状态,多年来一直在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但暂时还没有应对和处理的办法。
广州出台过《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但具体实施起来,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处。目前北京这边并没有相关的条例规定,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和各方面多联系,毕竟处理遗体不是殡仪馆单方面能决定的,涉及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件的、无名氏的,需要交管部门、公安、法院协调处理。
■ 他山之石
《包头市殡葬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十条规定:无人认领遗体由公安机关通知殡仪馆接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发出认领公告,3个月内无人认领,由公安机关作出鉴定结论后,由殡仪馆火化,遗体保存和火化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骨灰由殡仪馆负责保存。火化后12个月内,骨灰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向当地殡葬管理部门备案后就地深埋。
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广州市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其中规定:无人认领遗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
■ 故事
抢走火化单留信“勿火化”
在通州殡仪馆,罗建军已经工作了20年,自己经手的无人认领遗体,即便时间长远,也都印象深刻。
“你看,这个09年的遗体,是从263医院拉过来的。”罗建军指着“冷藏停尸证”回忆说,他被送来时看起来面目慈祥,穿着僧服,只知道是一个和尚。
“他有一个徒弟,时不时过来看看,也帮着缴纳押金,据说是外地一个寺庙的方丈,但是没有家属,遗体也只能一直存放着。”
在登记牌的最下方,一个冷藏停尸证内还包裹着厚厚的一叠信纸,罗建军把证件从架子上取下来,许是年头太久,纸张已发黄,但方格内字迹仍然清晰。
“感谢殡仪馆对我们家庭进行的调解,但是没有拿到遗体火化单,请一定不要火化遗体。”信中家属解释不能火化的原因。
罗建军清晰地记得,这是2013年去世的一位老太太,由于两个子女意见不一,遗体都已经送到火化炉前,老人的一个孩子把火化通知单拿走,遗体也就搁置下来。这封信,就是拿走火化单的孩子写的。
一个孩子因纠纷不愿交出火化单,一个孩子急于将老人火化,甚至准备告殡仪馆不配合火化。罗建军很无奈地摆摆手,“火化通知单是火化的唯一凭据,我们不得不将遗体一直存放着,这一存,就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