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索要户口本被拒杀岳父母 携妻一同运尸掩埋 国内-第一新闻 张昕莹 201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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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索要户口本被拒杀岳父母 携妻一同运尸掩埋

2016-04-11 | 来源: 京华时报

 次日携妻一同运尸体

当晚11点左右,陈某回到家中,但他始终也没有将杀死岳父母一事告知妻子。陈某说,当天晚上,他整夜未睡,一直盘算着要再回现场处理一下尸体,并把遗落在现场的砍人凶器带离。

第二天中午,陈某从家里出发,准备前往岳父母家,并带上妻子同行。陈某背着双肩包,在居住地村口的一家超市买了一个墨绿色的拉杆箱,又在去岳父母家途中的商场购买了一个粉色的拉杆箱。

到达岳父母家楼下后,陈某让妻子在楼下等候,自己独自上楼,并在进入岳父母家后反锁了房门。陈某称,他将带有岳父母血迹的床单塞进了双肩包,随后又想着把部分尸体带回家,于是便把岳母的尸体从床下拉到厕所,肢解后套上垃圾袋放入两个拉杆箱里。

这一过程大概用时3个小时。随后,陈某将门锁好,背着双肩背、拉着两个箱子,来到楼下和妻子会合。按照陈某和其妻子的说法,在楼下等候多时的郑女士,并没有对陈某的行为产生过多的猜疑。陈某妻子称,看到丈夫拉着箱子出来,她帮丈夫拿起一个箱子,感觉很沉,“我问他里面是什么,丈夫说回家后再说”。随后,两人打车回家。

回到家后,看到妻子回到房间,陈某将拉杆箱拉到自家院内。据了解,陈某的家是村内一平房院落,院内南侧是一排平房,院内西侧是厕所。据陈某供述,他用铁铲在厕所南边挖了个1米多深的坑,将装有尸体的两个拉杆箱掩埋。随后,他又将带有血迹的抹布、毛巾、手纸等在厕所焚烧。

 审理

 因自首获从轻判决

当天晚上,陈某的母亲回到家中,陈某向母亲和妻子坦白杀死岳父岳母一事,“她俩都要我自首,晚上10点我拨打电话自首”。

侦查机关按照陈某的指认,在陈某家厕所附近地下一米深度范围内挖出多个包装物,包括粉色拉杆箱、装有人体组织的黑色塑料袋、拉杆箱、带有血迹的床单等物品。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陈某于2014年5月31日被羁押,同年8月21日被逮捕。

在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陈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

陈某的律师提出,本案是婚姻法庭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对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陈某有自首情节,而且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并具有初犯、偶犯、激情犯罪等情节,请求法院对陈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陈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持凶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肢解李某尸体,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陈某具有自首情节,对陈某可判处死刑不予立即执行。另因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法院对其限制减刑。

去年6月,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且限制减刑。

日前,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张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