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郎岱分局原局长柏俊收受财物问题。柏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2.6万元;伙同他人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国家微型企业扶持资金5万元;在微型企业扶持资金审核拨付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国家扶持资金损失5万元。在调查期间,柏俊还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2016年2月,六枝特区党委给予柏俊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黔南州惠水县原投资促进局局长刘振忠等人违规套取单位资金等问题。刘振忠安排单位办公室人员陈海英、陈霖、张亮等人虚假采购套取单位资金共计15万余元,用于春节、中秋期间违规宴请有关人员和赠送礼金、礼品、土特产,以及报销本应由刘振忠本人承担的费用等。2016年2月,刘振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并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陈海英因提供虚假材料妨碍组织调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对陈霖、张亮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收缴违纪所得。
3.安顺市西秀区新场乡枝杨村村委会主任王友顺等人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王友顺和村干部吴明顺在协助新场乡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向村民索取危房改造申报“好处费”1.11万元、2.68万元。2015年12月,吴明顺、王友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江分局局长袁锋违规收受财物问题。袁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经营户付某某“遵义红”白酒一件(6瓶装),在付某某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微型企业资质时,仍然让该申请获得通过,付某某获得小微企业补助4.65万元。2016年1月,袁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付某某违规获得的补助款项被予以收缴,上缴财政。(贵州省纪委)
西藏自治区
西藏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那曲地区索县林业局原副局长次仁达瓦侵占惠民资金等问题。次仁达瓦在担任索县林业局驻索县嘎木乡1村工作队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森林管护人员工资75725元、未超载牧户补助资金4425元、强基惠民资金23680元、修路资金5000元,挪用草场监管员工资、纯牧户补助资金、森林管护人员工资共计32188元;次仁达瓦在担任索县林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林业局所属一辆价值93895元的车辆抵押给他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违规报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项资金13万余元,并将其中的7180元挪作私用。2015年11月,次仁达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西藏自治区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汉中市略阳县原观音寺乡乡长、党委书记梁景泉,观音寺镇原党委书记杜展宁收受钱款问题。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在道路工程建设中为他人谋利,各收受钱款7万元。2016年2月,略阳县纪委给予梁景泉、杜展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渭南市合阳县金峪镇北永宁村村委会主任雷廷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雷廷虚报粮食直补面积,套取3.021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1月,金峪镇党委给予雷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安康市石泉县熨斗镇板长村党支部原书记孟存锡截留、侵占惠农资金问题。孟存锡利用职务便利,从代管12户群众惠农补贴存折中支取1.9449万元用于村务支出,个人侵占9659.75元。2016年3月,熨斗镇纪委给予孟存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4.商州区闫村镇南宽坪村村委会主任杨淑民违规收取移民搬迁安置手续费问题。杨淑民利用职务便利,收取9户群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手续费1.8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3月,闫村镇党委给予杨淑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陕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