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遵循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原则,督促纠治行政执法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强化对是否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的监督。明确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来源:新华社
初审: 郭龙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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