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案例引发关注。据了解,一男子张某在停车场内随地小便,被停车管理员发现并上前制止,双方随即发生口角。争执平息后,张某情绪激动,突然飞起一脚踹向管理员,不料一脚踩空,自己重重摔倒在地,导致骨折。
事后,张某将停车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8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首先实施了不当行为,且在冲突已平息的情况下主动飞踹对方,其受伤系自身行为所致,与被告无关。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初审: 吴美慧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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