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17时许,我镇发生一起意外落水事件。当事人员吴某某携两个儿子驾乘三轮车辆,行至富荣村七组漫水桥路段时,未听取现场群众和村组干部提醒与劝阻,涉水通行,不慎意外落水。
接报后,我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联动派出所、消防救援等力量开展搜救。截至4月29日8时许,3名落水人员已全部找到。对于此次意外遇难的3名人员,我们深感痛心。谨向逝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家属致以诚挚慰问。目前,善后工作已有序开展,我镇将全力做好家属帮扶与关怀事宜。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生命安全重于一切,途经危险路段时,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慎出行,切实守护好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来源:环球网
初审: 赵新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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