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6年6月29日23时42分许,我区红光大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会同应急、卫健等部门全力开展救援救治与现场处置工作。
经初步调查,王某某(女,32岁)驾驶川AR***4号小型轿车沿红光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红光大道与犀安路交叉口时,与一辆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小型轿车侧翻并与路面桥墩相撞。事故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某、电动两轮车驾驶人陆某某及搭载人刘某某死亡,小型轿车乘车人冉某某受伤,目前正在医院住院治疗。
经检测,已排除王某某酒驾、毒驾嫌疑。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善后工作正依法有序开展。

来源:环球网
初审: 王韬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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