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在电梯内夸单车漂亮,摸了下车把竟遭车主扇耳光,家长:回家孩子脸肿了才发现;警方称不构成立案,让双方协商,打人者却不肯出面 国内新闻-第一新闻 张彦梅 4061304
9岁女孩在电梯内夸单车漂亮,摸了下车把竟遭车主扇耳光,家长:回家孩子脸肿了才发现;警方称不构成立案,让双方协商,打人者却不肯出面 国内新闻-第一新闻 张彦梅 4061304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国内新闻

9岁女孩在电梯内夸单车漂亮,摸了下车把竟遭车主扇耳光,家长:回家孩子脸肿了才发现;警方称不构成立案,让双方协商,打人者却不肯出面

2026-07-05 09:58      来源: 都市现场、纵览新闻、南国早报

  近日,陕西渭南一名9岁女孩在小区电梯内,因夸赞女子自行车好看并伸手触碰车把手,被对方当场掌掴,回家后脸肿了才被家长发现。

  孩子小姨张女士称,当时孩子在外面玩耍后,乘电梯回家,看到女子的自行车,随口说了一句夸赞“好漂亮”,上手摸了下车把,当时女子手里还拿着钥匙,就突然扇孩子脸,孩子回家不敢说,脸肿了家长才发现。

  拿到监控后,家属报了警,但警方回应不构成立案,让双方协商。事后女子不肯出面,是女子丈夫带孩子去做的检查。

  孩子小姨张女士透露,家人们都很气愤,“身体是检查完了,但她才9岁,她的心理创伤谁去承担呢?”

  事件引发关注后,不少网友表示很气愤,有人认为女子戾气太大,对“车把手”的珍视远超对一个孩子的尊重,有评论直言:“既然这么怕被玷污,建议把自行车焊在客厅C位,每天焚香供着”。

  也有网友表示,等待官方后续和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属于法定加重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都市现场、纵览新闻、南国早报


  初审: 张彦梅   复审: 齐智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