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贵州贵阳发生一起因“炸街”噪音引发的命案。52岁男子王某长期受深夜摩托车轰鸣扰民困扰,睡眠质量极差,精神濒临崩溃。5月29日凌晨,他两次被摩托车噪音吵醒后,持刀下楼寻找“炸街”人员报复,将途经此处的19岁骑行辅警付某捅刺十余刀,致其当场身亡。
案发现场路段
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作案经过,经鉴定其作案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死刑。庭审中王某及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改装摩托车产生110.9分贝超标噪音,对案件引发存在一定责任,希望从轻处理并争取被害方谅解。
死者父母作为独子家属,提出包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413万元的索赔诉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人深夜骑行改装摩托车确有不当,但尚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王某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仍不足以从轻,最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同时仅支持案件直接物质损失部分,酌情判决王某赔偿家属10万元。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其家属表示愿意在获得谅解后将赔偿金额提升至60万元。
经查,案发地附近近年累计有508起噪音扰民警情,其中仅3起涉及摩托车噪音,多名周边居民证实长期受“炸街”噪音影响正常休息。
初审: 吴美慧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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